其他服務
隨著粵港澳大灣區(qū)建設的推進,內地與港澳之間的經濟合作進一步深化。三地陸路口岸不斷增加,交通往來頻繁,跨境小汽車管理顯得尤為重要。為促進人員交流和經貿往來,更好服務于大灣區(qū)建設,粵港澳聯(lián)合推出完善跨境非營運小汽車指標管理工作措施。
通行商務車要求
車長小于6米
8座以下(包括駕駛人)小型汽車
車輛不得從事營運
申請要素
指標類型 | 新辦申請條件 | 有效期及續(xù)期條件 | 所需資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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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類 | 到廣東省投資的國外、港澳臺商戶,其上一年度在粵納稅額符合以下條件,可以申辦港澳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:
| 有效期為1年;指標到期后,符合以下條件可申請延期1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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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東省內企業(yè)上一年度納稅額達100萬元以上,可以申辦1輛內地入出香港商務車指標 | |||
備注: 對企業(yè)上一年度納稅額條件,不再區(qū)分山區(qū)和非山區(qū),每年年底根據(jù)指標使用、口岸通行能力及廣東省企業(yè)納稅平均水平等情況進行調整,上下調整幅度不超過20%。 | |||
人才類 | 在港澳工作的中國科學院院士、中國工程院院士和港澳的大學現(xiàn)任校長,以及持有廣東省人才優(yōu)粵卡A卡的港澳臺、外籍人士,可以申辦1輛港澳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 | 有效期為5年;有效期滿后,持有人仍具備相關資格條件可申請延期5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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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贈類 | 改革開放以來海外華人華僑、港澳臺同胞捐贈累計金額達300萬元以上,或者社會團體捐贈累計金額達1,000萬元以上,可以申辦1輛港澳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 | 長期有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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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大代表、政協(xié)委員 | 擔任廣東省縣(市、區(qū))以上的港澳人大代表、政協(xié)委員 | 有效期為5年;有效期滿后,持有人仍具備相關資格條件可申請延期5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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